近日,灤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庭)聯(lián)合縣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和調解員以共情力把“如我在訴”落到實處,最終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人和。
本案中,2023年5月,原告張某為被告灤南縣某奶牛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送交性控凍精,價格共計2.2萬元。2023年10月份左右,被告給付2000元,尚欠2萬元。后原告張某多次要求被告灤南縣某奶牛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給付欠款,被告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諉,故原告張某向灤南法院提起訴訟。
該案在灤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庭)訴前調解登記窗口登記后,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庭)法官根據(jù)該案件類型,在征求當事人同意后,及時觸發(fā)“訴前調解與訴訟對接機制”,將案件委托縣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在后續(xù)案件調解中,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庭)法官對該案持續(xù)關注,并與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一同協(xié)商調解事宜,調解過程中了解到,雙方當事人對該案事實均無爭議,只是對給付款項期限、給付方式等存在分歧。被告灤南縣某奶牛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認為“自去年以來,受肉牛和奶牛養(yǎng)殖市場行情影響,該奶牛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經營一直不景氣,經營持續(xù)虧損,希望原告張某同意分期給付,并能減免一部分款項”。原告張某則表示“性控凍精明碼標價,欠的款項時間也不短了,被告應該一次性都給付了”。同時,其表示自己也面臨一些到期債務,急需資金周轉,一分也不能少。
面對這種僵局,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庭)法官和調解委員會調解員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別作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調解過程中堅持情、理、法并用,通過多次努力,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當即給付原告1.5萬元,雙方關于此事再無糾紛”。
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化解。為表感謝,當事人為灤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庭)法官及縣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送來一面寫有“德法并用,調和共贏”的錦旗,以表達對他們公正調解的認可與感謝。(供稿人:王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