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供圖
學生與公司簽訂的“和解協(xié)議”。受訪者供圖
張涵、王鑫、李燕3人與武漢起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楊雷/攝
走進直播間想兼職的大學生,卻因合同糾紛被索要高額違約金,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當事人。保底費、簽約費中暗藏哪些玄機?中青報·中青網(wǎng)記者對此進行了調(diào)查。
湖北某高校大三學生張涵、王鑫、李燕沒想到,因為想兼職掙錢,最后鬧上了仲裁庭。
2023年4月,此3人陸續(xù)與武漢起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起飛傳媒”)簽約,成了該公司的主播。合同約定,雙方發(fā)生糾紛如果協(xié)商不成,將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直播一個多月后,3人索要保底薪酬時吃了閉門羹。感覺不對勁,她們向公司提出解約。雙方溝通未果,起飛傳媒向武漢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每人支付7萬元違約金、5000元律師費以及全部仲裁費用。歷經(jīng)周折,今年7月,雙方達成和解。
這幾名大學生的遭遇并非個案。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以“大學生”“主播”為關鍵詞檢索到2023年公開的多份裁判文書,11份判決書中,原告是直播公司,被告是在校大學生或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其中10份文書顯示,法院判定大學生需支付4000元到15萬元不等的違約金。
這些大學生為何兼職當主播?又為何遭遇高額索賠?中青報·中青網(wǎng)記者對此進行了調(diào)查。
5000元保底費吸引大學生簽約
提起與起飛傳媒法定代表人李某溝通簽約時的情景,3人對當時李某開出的誘人薪資記憶猶新。
“前3個月,每個月5000元保底,另外還有5000元簽約費。除了保底收入,還有打賞提成!睆埡浀,李某當時說,“不管干成什么樣,5000元保底都能拿到”。
李某不認可這個說法。他告訴記者,自己不負責招聘主播。據(jù)他了解,公司與大學生是合作關系,公司要么提供簽約費,要么提供保底,不會都給。
對于工作內(nèi)容,李燕說,當時公司人員要求她們每天直播5個小時,在抖音上和網(wǎng)友聊天。
這3人中,只有李燕在抖音上有1000多名粉絲,對直播有一定了解,她有些擔心完不成任務,“每天都要播,不能斷。我白天還有課,怕沒時間”。
對于李燕的擔憂,李某告訴她,可以晚上沒課的時候播。
“公司有團隊‘包裝’我們!彪m然沒有直播經(jīng)驗,但張涵覺得有公司培養(yǎng),自己一定行。
利用課余時間兼職,還能拿5000元保底,3人決定簽約。拿到手的電子合同共11頁,最后一頁是“合作協(xié)議項下實際投入支出確認單”。上面顯示,每人的簽約費是3.5萬元。
“為什么簽約費變成了3.5萬元?”李燕當即問李某!八敃r說,我的簽約費是5000元,剩下的3萬元是以后培養(yǎng)我或者租房直播的費用。我當時想,我的長相不算特別出眾,也沒什么才藝,怎么可能有這么高的簽約費?”李燕回憶,“聽到他當時說實際上只有5000元時,我感到還比較合理,就放下了戒心”。
聽到李某的解釋,王鑫也覺得合理,“自己的能力擺在這里,就值5000元”。
李某告訴她們,簽約費到賬后,需要以現(xiàn)金形式返還3萬元給他!肮緯夥孔,這筆錢他出了,走的是他個人‘私賬’。”張涵說,這是李某當時給出的理由。
李燕沒多想,“他說要現(xiàn)金,我還以為是為了少繳點稅”。
既然要收回3萬元,為什么不能轉(zhuǎn)賬而只要現(xiàn)金?面對記者提出的這個問題,李某沒有正面回答。
在“法大大”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她們與起飛傳媒簽了約。簽約后,3人稱,收到起飛傳媒轉(zhuǎn)來的3.5萬元。根據(jù)王鑫、李燕提供的交易截圖,記者看到,確有3.5萬元進賬。交易備注均有“簽約費-起飛傳媒-李某”字樣。
錢到賬后,3人按照之前的溝通,由自己或委托同學取現(xiàn)給李某。她們提供的交易截圖顯示,均有取現(xiàn)或轉(zhuǎn)出3萬元給李某的記錄。
門檻一道道,想拿保底不容易
按照約定,李燕3人用個人抖音號進了起飛傳媒“公會”(“公會”是直播平臺為便于經(jīng)紀人或公司管理旗下主播的收入和運營,為其開設的管理性質(zhì)賬號——記者注)。幾人提供的“公會”合作詳情頁面截圖顯示,“保底收入5000元/月”。
直播了一段時間,起飛傳媒運營約談了她們。
張涵感覺運營在“挑刺”:“我當天播夠時長了,(他們)說我播的內(nèi)容不行。我把內(nèi)容播好了,又說我沒找‘大哥’要打賞。我要打賞了,又說內(nèi)容不達標。”
李燕說,運營經(jīng)常拿她和成熟主播比,比如,“你看看人家直播一晚上賺幾千、幾萬,你看你一天的流水怎么這么少”。
李某不認為這是“挑刺”,而是公司對主播的幫助。他說,公司運營會根據(jù)直播情況與主播一起復盤,針對直播出現(xiàn)的問題給出建議。但張涵認為,有些建議很難實現(xiàn),“他讓我搞‘擦邊’,我拒絕了”。李燕也認為,公司并沒有提什么實用建議。
她們的直播間每次觀看人數(shù)只有十幾人,其中還包括被拉進直播間作為“氣氛組”的同學、朋友。打賞收入更是少得可憐。記者從李燕提供的收入賬單截圖看到,她單場直播多的時候能收入100元,少的時候只有3分錢。簽約一個多月以來,她的打賞收入總計515.26元。
直播一個多月后,幾人索要5000元保底時,卻吃了閉門羹。
“我和張涵沒有完成每天5小時的直播任務,但王鑫實打?qū)嵅ネ炅,也拿不到保底!崩钛嗾f。
王鑫記得,當時李某給出的理由是“直播時長不足”。她說,自己完成了每天5小時的任務,但按照李某的說法,從晚上10點播到第二天凌晨3點,不算播滿5小時,要在1天內(nèi)連續(xù)播5小時才算!暗呛灱s時他并沒有跟我們說清楚,第一個月我們要播完的時候,他才跟我們說這些”。
李某告訴記者,這種算法是抖音平臺給出的規(guī)則,“我們是按照抖音官方后臺(規(guī)則)去計算每天的時長、每個月的時長,不是說我們想怎么算就怎么算”。
記者撥通了抖音客服電話,客服稱,平臺沒有對時長作出過規(guī)定,具體要看“公會”要求。翻閱幾個人的合同,在“直播及短視頻任務要求”項下,提到“每月直播天數(shù)大于26天,每月不低于130小時”,沒有“每天5小時的直播任務”要求,也沒有“1天內(nèi)連續(xù)播5小時”的規(guī)定。
協(xié)商解約遭遇高額索賠
由于沒有拿到保底,加之學校輔導員勸她們及早解約,于是李燕等人找到李某要求解約。
李某同意解約,但須每人支付3.5萬元違約金,包括5000元簽約費、租房成本、公司損失。
“我們已經(jīng)把3萬元現(xiàn)金給你了,怎么還讓我們退這么多?”李燕當場問李某。李某告訴她們,如果按照違約條款,每人最低需要賠10倍簽約費,也就是35萬元,看她們是學生,只要回簽約時公司支付的3.5萬元,其他損失不計較了。
李某為她們租了三室一廳的房子,月租金4500元左右。提出解約時,她們剛?cè)胱?個多月!叭绻茄阂桓度繓|最多會讓公司付兩個多月的房租,也就是每人3000多元。加上5000元簽約費,我們每個人花了公司8000多元,跟我們要3.5萬太多了。”李燕說。
看著合同中的違約條款,李燕3人妥協(xié)了。她們與起飛傳媒簽了和解協(xié)議,分3期向李某支付3.5萬元違約金。
為了籌錢,李燕、王鑫去年暑假沒有回家,在學校附近的餐館“端盤子掙了9000元”。
然而,3人“越想越委屈”,并沒有按和解協(xié)議約定的還款日期支付違約金。
沒拿到違約金的李某時不時發(fā)消息催促。“今天我跟你要身份證地址,先寄律師函,然后就直接安排法務起訴了!薄安幌胝{(diào)解,那我就費點事,我大不了起訴!痹诶钛嗯c李某的微信聊天截圖中,記者看到了多條催要違約金的消息。
今年三、四月間,李燕3人陸續(xù)收到武漢仲裁委員會寄來的李某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副本。起飛傳媒主張,每人須賠償7萬元違約金,外加5000元律師費和全部仲裁費。
7月17日,在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斡旋下,3人與起飛傳媒達成和解。
“我們違約是事實,仲裁員說,開庭的話,我們大概率也得賠,可能賠更多。”李燕說,和解的條件是每人分14期向李某支付1.4萬元違約金。
當天下午,起飛傳媒還有一場仲裁,另一方當事人是湖北某職業(yè)學院學生王佳。她沒來現(xiàn)場,而是委托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亞琴全權代理。
趙亞琴聽了張涵等3名學生的遭遇后表示,王佳與她們的情況基本一致!巴跫训暮贤彩菍懨髁3.5萬元簽約費,被公司要回了3萬元現(xiàn)金。后來她因為各種原因解約,被公司索賠前期投入的錢!弊罱K,王佳與起飛傳媒達成了和解。
“給你簽約費,可能是為了收解約費”
除了仲裁,一些直播公司直接起訴大學生,索賠違約金。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記者看到,一些大學生因為學業(yè)壓力等原因斷播,進而被公司起訴。
2021年11月,大學生秦某與上海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約,成為該公司一名主播。因?qū)W校課程考試安排、出入規(guī)定等限制,秦某常有未完成直播任務的情形。多次催告無果,公司將秦某告上法庭。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經(jīng)原告多番催促,被告仍未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直播時長及直播天數(shù)完成直播,其行為已構成違約。根據(jù)公平與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利益平衡,酌定被告應支付違約金15萬元。
同樣因為學業(yè)任務較重,大學生舒某也因斷播被公司起訴。2021年10月,舒某與青島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約。不久后,舒某因要完成課程任務,單方停止直播,后公司將其起訴至法院。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事實與原審認定一致,即舒某未經(jīng)公司同意自行停播,已違反合同約定,裁定支付違約金3萬元。
類似的案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還有不少。李欣怡是張涵的輔導員,她告訴記者,學生們的學習任務很重,白天幾乎很難有大塊時間直播,只能晚上直播,這必然會影響第二天上課,很難長期堅持。“我發(fā)現(xiàn)她在做直播,趕緊跟她說想辦法解約,學生的主要任務還是學習”。
實際上,大學生想通過兼職當主播賺生活費并非易事。
一名某直播平臺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若主播加入“公會”,按照主流的打賞分成比例,一般是平臺抽取50%,剩下的50%由公會和主播協(xié)商分配。常見的分配比例是公會抽取10%-20%,主播獲得30%-40%。按這個比例計算,如果主播想分得5000元的打賞,一個月要有1.5萬元以上的禮物流水。禮物流水超過公司的既定目標,公司自然愿意將錢付給主播,這樣主播下個月能繼續(xù)為公司賺錢。如果沒完成流水任務,公司就會找各種理由不發(fā)或者少發(fā)保底。
今年5月,曹洋與浙江某傳媒公司簽約,成為該公司的一名主播。據(jù)曹洋介紹,這家公司的簽約主播多數(shù)是在校大學生或剛畢業(yè)不久的大學生。
去年剛畢業(yè)的她對薪資待遇比較滿意:前兩個月每個月有7000元保底,第三個月開始調(diào)整為分成收益模式。工作內(nèi)容是,每月直播天數(shù)不低于26天,每天直播時長不低于6小時。她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中,對直播時長進行了界定:符合甲方直播內(nèi)容要求的直播時長,方可確認為有效直播時長。
直播一個多月,在發(fā)保底之前,公司工作人員告訴曹洋,她有多次直播為無效直播,要扣保底收入1000元。曹洋覺得這種判定很主觀。有一次,她離6小時直播任務就差1秒鐘,也被認定為無效直播,因為時長不夠。
這位直播平臺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效直播時長是將觀看人數(shù)、互動人數(shù)、打賞金額等納入統(tǒng)計。每家公司對于有效直播時長的界定不同,業(yè)內(nèi)沒有統(tǒng)一標準。
一些大學生在簽約時能拿到一筆簽約費,但在武漢鯨璽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正宇看來,這會帶來一定風險。他說,簽約費本身不是壞事,可以幫助公司吸引優(yōu)質(zhì)主播。一般情況下,簽約費是給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但現(xiàn)在很多“素人”(即普通人)也能拿到。“業(yè)內(nèi)人士都知道,這就是‘割韭菜’,給你簽約費,可能是為了收解約費!
武漢立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人事經(jīng)理魏聰稱,“行業(yè)內(nèi)對簽約費詬病較多,一些公司因為簽約費和主播產(chǎn)生糾紛,甚至鬧上法庭,我們現(xiàn)在不搞簽約費那一套了。”曾從事直播招聘業(yè)務的湖北前包人力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方先生也說,“簽約費問題太多,我們現(xiàn)在都不做這種招聘了!
(應受訪者要求,張涵、王鑫、李燕、王佳、曹洋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