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訊(記者趙建、霍相博)1月23日上午,河北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召開法制委員會會議,審議了關于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代表提出的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決定將報告提交大會主席團審議表決。
截至1月22日18時,大會秘書處議案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29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規(guī)定,大會秘書處議案組對代表提出的議案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法制委員會對代表提出的議案逐件進行了審理,對其中兩件內容相近的作了合并,認為符合議案條件的有28件。
這28件議案,均為省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聯(lián)名提出,符合法定人數(shù);內容屬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有明確的案由、案據(jù)和方案,符合議案成立的有關規(guī)定,擬作為議案處理。根據(jù)《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guī)則》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建議上述28件議案,由大會主席團決定,交省十四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審議,提出處理意見并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會議還聽取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guī)則(修訂草案)》審議結果報告。1月22日,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各代表團對議事規(guī)則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法制委員會認為,議事規(guī)則修訂草案已經(jīng)省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修改,并充分吸收了省人大代表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廣泛凝聚了共識,已經(jīng)比較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大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