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借錢容易要錢難”,朋友之間借錢不還不僅損害個人信譽,還會讓“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近日,安國市人民法院祁州鎮(zhèn)法庭受理了一起朋友借款不還引發(fā)的民間借貸糾紛,經法官耐心調解,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與被告郭某系朋友關系,2023年,郭某以做生意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向李某借款10萬元,約定年底償還,李某考慮到雙方有著多年情誼,于是將10萬元借給郭某應急。借款到期后,經李某多次催要,郭某以各種理由推脫,李某無奈,將郭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認真梳理案件情況,考慮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足,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為促進雙方矛盾化解,承辦法官先行組織雙方開展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以雙方多年友誼為突破口,勸說雙方珍惜友情,耐心詢問被告未及時償還借款的原因,“我不是不還,前段時間生意不好做,我也是沒辦法啊”。聽完被告的話,承辦法官一方面從情理、事理、法理等角度,引導被告換位思考,告知其要信守承諾,同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了有關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guī),另一方面安撫原告的情緒,引導原告體諒被告的為難之處。經過承辦法官耐心釋法析理,被告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法官,我的做法確實不對,李某曾在我最困難的時候伸出了援手,這筆錢我一定會如數歸還!弊罱K被告一次性將10萬余元當場償還完畢,此案案結事了。
一判了之不是最終目的,兩家歡喜才是解紛真諦。安國市人民法院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理念,不斷加大調解力度,既切實維護群眾合法利益,又促使雙方最終能“化干戈為玉帛”,以實際行動為群眾辦實事、干好事、解難題,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