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樂市司法局指導東王鎮(zhèn)東里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因父親保險賠償款分配而引發(fā)的兄弟財產糾紛。
耿某父親生前住院期間,耿某一家承擔了主要的照顧責任,支付了大部分治療費用以及日常開銷。父親去世后,保險公司賠付了一筆保險金。耿某哥哥提出自己在父親住院期間也有花費,同時要求在分配保險賠償款時予以考慮自己支付的護工費這一部分。但耿某哥哥一家支付護工費用采用現(xiàn)金方式,既無轉賬記錄也無票據(jù)證明,因此耿某一家認為哥哥若無法提供有力證明,就不應多占份額,雙方就保險賠償款的分配問題產生了嚴重分歧,矛盾逐漸升級,家庭關系陷入僵局。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首先分別與兄弟二人進行耐心細致的溝通交流,傾聽他們內心的想法。隨后,又積極收集醫(yī)院相關治療記錄、費用清單等資料,深入了解雙方訴求與矛盾焦點。調解員和律師秉持公正、客觀的原則,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積極尋找雙方利益平衡點,提出了多套合理可行的調解方案。經過多次調解協(xié)商,兄弟二人放下了各自的成見,最終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在充分考慮弟弟一家的付出以及哥哥的實際情況后,確定了一個雙方都認可的保險賠償款分配方案。
此次調解成功,充分體現(xiàn)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解決民事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運用專業(yè)法律知識與人性化調解手段,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避免了兄弟間的矛盾進一步激化,為構建和諧法治社會樹立了典范。下一步,新樂市司法局將繼續(xù)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為更多群眾排憂解難,為構建和諧穩(wěn)定的法治社會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