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衡水市冀州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原告李某因與衡水市冀州區(qū)某機關產生糾紛。原告向衡水市冀州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機關負責人作為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庭審活動在審判長魏文果的主持下有序進行,合議庭圍繞爭議焦點開展法庭調查,并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訴辯意見。庭審結束后,法官再次與原、被告進行了真誠的溝通,對當事人進行訴訟答疑,耐心的釋法說理,希望當事人解開心結。該行政機關出庭負責人也對執(zhí)法工作及法律的適用向原告進行了解釋。原告對行政機關的執(zhí)法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認識,當場自愿申請撤回對該機關的起訴。冀州區(qū)法院將持續(xù)深化訴訟答疑工作,推動案結事了和矛盾糾紛實質性解決,結果符合人民群眾感受,讓人民群眾真真正正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