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易縣法院在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過程中,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匯聚多元解紛新動能,助推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前不久,該院管頭法庭利用多元解紛模式,攜手村委會合力化解了一起變更撫養(yǎng)權糾紛。
案情簡介
原被告曾是夫妻關系,且系同村村民,二人因感情破裂協(xié)議離婚,約定婚生男孩由母親撫養(yǎng),而父親能夠不間斷的與孩子見面。后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告經濟條件越發(fā)的變好,加上對兒子思念心切,其思想也隨之發(fā)生了變化,覺得兒子跟隨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yǎng)關系。 案件接手后,承辦法官深知此類案件的敏感性和復雜性。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法官決定采取調解的方式,努力化解雙方的矛盾。在調解過程中,法官第一時間聯(lián)系了當地的村干部,邀請他們一同參與調解工作。在調解過程中,法官耐心地向雙方講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從法律層面剖析利弊,讓當事人明白各自的權利與義務;村干部則從鄰里關系、家族親情以及對孩子未來成長環(huán)境的影響等角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對雙方進行勸說。同時,法官又通過與孩子溝通,了解到他更加愿意隨母親生活,因為他覺得母親能夠給予他更多的關愛和陪伴,這一信息對調解起到了關鍵作用,讓雙方當事人更加明確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最終,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耐心調解下,原告認識到自己想法的片面性,表示尊重孩子的意見,愿意和被告一起共同呵護孩子健康成長,并撤回起訴。
單絲不成線,獨木難成林。下一步,易縣法院將牢牢把握基層法院職能定位,繼續(xù)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全領域實體化多元解紛機制,充分利用各方力量擴大解紛“朋友圈”,推動解紛資源融合,就地解決基層矛盾,維護家庭和諧和社會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