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夫唱婦隨,同心同德”,夫妻本應是相互扶持,共同奮斗,而不是在對方思想滑坡時,不辨是非,遷就縱容,甚至是推向犯罪的深淵。近日,清苑區(qū)法院審結(jié)一起夫妻盜竊案,作案夫妻雙雙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與閆某系夫妻,均四十多歲,李某提出盜竊電動自行車賣錢獲利,閆某作為妻子未勸阻,反而迎合同意。2024年3月5日至3月9日期間,由李某望風,閆某對五戶人家停放在門洞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盜竊,價值合計6833元。2024年3月12日公安民警巡邏發(fā)現(xiàn)李某、閆某形跡可疑,遂帶至派出所詢問,李某、閆某如實供述盜竊事實。后李某、閆某賠償五名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
審理結(jié)果
清苑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閆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6833元,已構(gòu)成盜竊罪。二被告人共同故意實施盜竊犯罪,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多次盜竊、入戶盜竊,酌定從重處罰。遂依法判決判處被告人閆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三千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罰金三千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道路千萬條,守法第一條,偷盜不可取,被抓兩行淚。法官在此提示:小偷小摸是走向犯罪的開始,任何人都不應在法律面前抱有僥幸心理、試探心理;同時,也提醒廣大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提高財務保管意識,做好財物防盜措施、規(guī)范電動車停放位置并及時落鎖,讓自己的私人財產(chǎn)多一分保障,讓“小偷小摸”的行為多一重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