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元云南游”:莫讓低價團借直播帶貨還魂
一家之言
當線上網紅直播與線下“購物團”合作,不應當做監(jiān)管難題來看待。而應正好借此查漏補缺,完成監(jiān)管能力和手段的迭代升級。
直播帶貨界,最近仿佛打開了潘多拉魔盒。繼辛巴之后,網紅主播高火火也翻車了。
據報道,高火火在直播間售賣了一款單價299元的旅游卡,聲稱“6天5晚云南雙人游,高端純玩團,全程無購物,豪車接送,上100萬保險”。結果被消費者吐槽“實際上是單純的購物團,并且要求從早到晚購物”。
對此,云南省旅游執(zhí)法總隊稱,該行為“屬于詐騙,也是在賤賣云南”,已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通報此事。
一直以來,旅游團變“購物團”,進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新聞事件層出不窮;而最近,網紅直播帶貨翻車事件也層出不窮。當二者相遇,便碰撞出了一大批權益被損害的消費者。這是一個社會問題,遇到了另一個社會問題。當這兩種傷害市場的力量扭到一起,破壞力和傷害值顯然并不是1+1=2的。其不僅讓因該類產品權益受損的人群擴大,還給監(jiān)管帶來了難題。
報道中,云南美途國際旅行社有關負責人即表示,消費者目前維權非常困難,因為這些網紅90%都不在云南當地,他們銷售的產品不屬于任何旅行社;消費者在投訴過程中,當地旅游執(zhí)法機構處理不了。
那么,就拿主播“高火火”和“旅游購物團”沒辦法了嗎?顯然不是。就此事而言,這場帶貨直播涉及什么性質的違法行為,違法的主體和違法活動在某地,就該由某地的對應部門來查處。
在這一案例中,“購物團”的活動發(fā)生在云南,當地的文旅和市場監(jiān)督部門顯然是可以介入的;而主播在哪個平臺,該平臺也是應當協(xié)助調查并介入處理的。只有各涉事責任主體主動承擔起各自的責任,消費者的維權才能打開局面。而如果遇到了一方單獨處理不了的,也大可通過多部門協(xié)作的方式,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
今年6月,最高法、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等部門,就曾聯(lián)合啟動網絡直播行業(yè)專項整治和規(guī)范管理行動。在地方,前不久,河南新鄉(xiāng)市市監(jiān)局也曾帶頭,組織包括文旅局、海關、稅務局在內的多部門規(guī)范“直播帶貨”。
一定要認識到,當線上網紅直播與線下“購物團”合作,不應該當做監(jiān)管難題來看待。而應該正好借此查漏補缺,通過妥善處理現實案例,來完成監(jiān)管能力和手段的迭代升級。
無論是直播帶貨翻車的問題,還是“旅游購物團”的問題,都不是什么新問題了,當它們交織在一起,也不該是什么難題——決不能容許違法的低價團套路借直播帶貨“還魂”?傊,不能讓每一分責任流走,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責任人。唯有如此,才能將潘多拉魔盒蓋子蓋嚴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