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貞浉母镩_放初期,也就是1980年8月31日,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所作的那篇《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至今仍感到振聾發(fā)聵。鄧小平在這篇重要講話中提出了若干具有遠見卓識的觀點:比如,“權力過分集中,容易產生官僚主義,產生特權”的觀點;比如,“領導干部的職務必須有任期,誰也不能是無限期的”觀點;比如,“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也不能占便宜,誰也不能犯法”的觀點;比如,“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的觀點,等等。這些觀點至今仍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重要的指導價值。
重溫鄧小平的這篇重要講話,使我思考到一個問題,即中國的貪官為何頻發(fā)的問題。我們應該認真研究分析,找出其背后的原因。
記得一位哲人說過:“一條河里死一條魚,這是魚的問題,一條河里成片的死魚,這就是水的問題。”中國貪官頻出,當然主要是他本人的原因,因為偷東西可恥,這是連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何況是巨偷、大貪,何況這些人都是握有重權的“人民公仆”。而體制形成的弊端恐也難逃干系。這正如鄧小平所說:“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請問,我們的選人用人制度的某些方面是不是有問題?為什么一些人本已“病”得很重,仍然得到提拔,并一直爬到高位?而且這種“帶病提拔”長期得不到糾正?須知,就是在我國的封建社會,被推薦人出了問題,推薦人都要負連帶責任的。當年,唐代名相張九齡為何被唐玄宗趕出朝廷?其直接原因就是因為他推薦的一位叫周子諒的人犯了法,所以唐玄宗才把他趕出朝廷,外放到地方為官。張九齡是唐代的名相,深得唐玄宗的器重,但即使是這樣,一旦在推薦上出了問題,唐玄宗也毫不客氣,照例照章辦事。當然,此時的唐玄宗是在執(zhí)政前期,正是勵精圖治的時候。而我們現(xiàn)在的情況則是,不論任用人上出多大的問題,都少有人去承擔責任,甚至連一篇像樣的檢查也少有人去寫。用人出了問題,板子不能打到人的屁股上,這是用人體制的問題。這樣的用人體制所帶來的豈不是用人失誤的頻出?豈不是干部的“越腐越升”?
西方國家不是什么都好,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西方國家包括我國的香港較少出貪官。何原因?皆在于他們官員的手中沒有那么多集中的權力,皆在于他們用錢都得經過議會批準,皆在于用人機制透明,而且權力必須接受監(jiān)督。丹麥38歲的前女首相薩林為何被迫辭職?其原因則是她用公款買了幾盒巧克力,此事被新聞媒體在她的消費賬單上查到,窮追猛打,盡管薩林解釋說她是把公用卡和自己的個人消費卡弄混了。但弄混了也不行,輿論緊追不放,薩林被迫下臺。
而我們中國則是權力過于集中在個別人手中,而且這種高度集中的權力行使既不透明,又缺乏監(jiān)督。對此,坊間有段子這樣戲謔:“一把手說一不二,二把手說二不一,三把手說三道四,四把手是、是、是、是。”可謂既形象又經典。
事實證明,無論任何國度,高度集中同時又失去監(jiān)督的權力,才是一切腐敗的根源,才是貪官頻出的根源。所謂“絕對的權力必然產生絕對的腐敗”,這絕不是一句空話,而且經無數(shù)事實證明了的最難能可貴的經驗之談。而這樣的“經驗之談”早在40年前鄧小平在他的那篇重要講話中就有了,只不過我們沒有學習或學習不夠罷了。
重溫鄧小平改革開放初期的講話,我看就是對改革開放40周年最好的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