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進一步加強鄉(xiāng)鎮(zhèn)農村消防隊建設
為切實做好全省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遏制“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省公安廳近日出臺遏制“小火亡人”火災事故六項措施。
這六項措施分別為: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縣級公安機關要逐起分析近年來的“小火亡人”事故,找準火災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切實增強基層滅火隊伍建設,提請當地政府按照標準進一步加強鄉(xiāng)鎮(zhèn)、農村消防隊建設,確保有人有裝備。進一步完善“區(qū)域聯防、多戶聯防”消防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夜間巡邏,特別是重點時段(凌晨1時至4時)的巡查,確保一有火情,及時發(fā)現、迅速處置;立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排查,結合冬春火災特點,重點整治電氣線路不規(guī)范、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建筑防火防煙不到位、柴草堆放不合理、消防通道不暢等隱患;進一步強化聯合督導檢查,提請各縣(市、區(qū))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對城中村、城鄉(xiāng)接合部、“三合一”場所和出租房屋等“亂點”區(qū)域聯合督導檢查,嚴控違章用火用電,嚴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查違規(guī)留宿人員;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重點對“老、弱、病、殘、幼”等弱勢群體一對一幫扶,開展一次入戶安全檢查、進行一次面對面宣傳教育;嚴格責任追究,提請當地政府把火災防控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考評范圍,實行較大以上火災或亡人火災頻發(fā)“一票否決”,連續(xù)發(fā)生亡人火災事故的,提請相關部門按照規(guī)定開展責任倒查,嚴肅追究鄉(xiāng)(鎮(zhèn)、街道)相關人員的監(jiān)管責任。